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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立省级建筑节能科技计划项目库的通知
时间:2013-11-14 作者:gbcs 点击:

  为加强建筑节能类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结合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绩效评价工作,特建立省级建筑节能科技计划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范围

  项目库主要收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度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类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省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本次公布的项目范围为2011—2013年度计划项目,分为新技术研发与软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创建、绿色建筑创建四个类别(详见附件)。根据需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项目库内容进行更新。

  二、项目委托管理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项目管理应实施项目启动、中期管理和验收等工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各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指导和管理。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协助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负责项目的调度,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所属项目的日常管理(详见附件1­—5,其中项目所属委托管理单位与年度计划立项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三、项目验收

  项目单位应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度计划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5,计划验收截至时间与年度计划立项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及时组织项目的实施和验收。按计划应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验收而不能完成的项目,请项目委托管理单位督促承担单位提前一个月,即12月1日前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延期验收报告,说明理由和拟延期验收的时间,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同意后按调整的时间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延期时间不超过2014年12月31日。

  未按时申报或组织验收又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办法》要求撤销项目资格,会同有关部门追回已安排的财政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项目申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相关部门。

  附件:1.项目管理单位联系方式

  2.省级建筑节能类新技术研发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省级建筑节能类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4.省级绿色建筑创建计划项目

  5.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创建计划项目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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